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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淮海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的通知

2018年12月27日 16:07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充实高教研究力量,进一步发挥高等教育研究所智库职能,根据《淮海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聘任与管理办法》(淮工院〔2018171号)要求,学校决定面向全体教师选聘一批兼职研究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师德修养,对高等教育研究有浓厚兴趣。

(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以上党政职务,具有比较扎实的高等教育理论功底、研究能力和文字功底,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具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或管理经验。

(四)近五年主持校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参与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意识。

二、选聘名额

全校共选聘20名左右兼职研究员。

三、选聘程序

(一)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填写《淮海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人选。

(四)学校发布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四、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高等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探索,紧紧围绕学校实际开展院校研究,承担学校领导圈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问题的研究任务。

(二)根据需要开展与学校有关的高等教育宏观、中观问题的专题研究。聘期内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发表1篇高质量教育研究论文。

(三)每年至少提出1条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选送5篇左右契合学校发展实际且具有参考价值的高等教育文章。

五、工作待遇

(一)优先使用高等教育研究所期刊资料。

(二)优先参加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的专题调研和学术沙龙。

(三)以高等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身份参加对外学术交流、发表学术论文。

(四)优先推荐参加校内外高等教育学术研讨会。

(五)优先选聘为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优秀成果推荐等评审专家。

(六)优先获得学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资助。

六、工作管理

(一)建立兼职研究员业务档案,加强业务考核。

(二)兼职研究员聘期三年,考核优秀者可以续聘。

(三)对未履行工作职责、有违师德的兼职研究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请申报人员于2019111日前将《淮海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文渊楼2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燕姣云信箱。

联系人:燕姣云    电话:85895221

附件:《淮海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申请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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